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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离婚财产问题 代签判决书的应该是法院的人,但女方现在坚决不承认,以前的法官也认为很是棘手,法庭说这样开不了庭,我调出来以前的笔录来了,上面有那么一句说我承认原告买的房子,对方也拿出以前我为了骗贷款所伪造的购房证明了,这能不能算是对这个房子属于我的证明呢?我这边有父亲亲笔签字的合同,也有卖方写的收款条,卖房人也只认定房子是卖给我父亲的,小区物业的收据上写的也是父亲的名字,而且一直有父母居住,有这证据是不是比他们拿的证据要有力呢?现在他们就拿着这两点拖着我要不合理赔偿,第一次开庭以后我已经等了 7个月了,本来说7月26号开庭的,可女方就在开庭前几分钟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故意拖延时间,我的判决书是在2011年12月12日领的,这样真的开不了庭吗?对方已经答应离婚,可就是要的这些赔偿我觉得太过分。如果能开了庭,我又大约得做什么样的赔偿呢?孩子女,7岁,这个都说只能判给她。我也就不争了,关键是财产的问题了,谢谢,求助,我需要律师代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8103……(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07-3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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