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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子可以不给他们使用吗?

房子可以不给他们使用吗? 2002年,爷爷的房子被我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这钱分给我两个叔叔,两个姑姑,以遗嘱的形式立下字据,家里所有人都签字确认.房子是使用权的.买完之后,爷爷跟小姑住,3个月后又回来住.当时我还未结婚,没有考虑太多,房证也没改名.但我的户口和爷爷落在一起.2009年,姑姑在她家附近购一住宅2楼适合老人居住,爷爷和奶奶在12月的时候又搬走了,我因为有宝宝要和父母一起生活,房子被我租了出去.2010年4月爷爷又要回来住,并称如果不让回来就对薄公堂,还要改遗嘱,房子是我买的,并有当时他们确认的字据,现在我不知怎么办?如果改遗嘱,我手里这个又算什么?现在房子也涨价了,钱就是退给我也不能再买房子了,谁能补偿我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ysumm……(辽宁)
提问时间:2010-04-1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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