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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撞人后,车主因有保险,让伤者自行理赔,自己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撞人后,车主因有保险,让伤者自行理赔,自己没有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追索到2012年6月28日的早上,我与几个同事在叠北村委会门口右侧的早餐店买早餐,因为当时已是8点,打工仔多数都是赶8点,万万都想不到我站在早餐店的门右侧被一辆南海牌的小车追尾撞向我同事的小车车尾,我同事的小车然后又撞向我,当时我的两个小腿已是见到里面的骨头,等了半个小时不知道怎样我就被蒙查查送到南海人民医院,护工费我自己先垫付,医疗费都是我自己先垫付3千多先做手术的,肇事司机后来分两次共垫付了医药费8千多元,住院十五天,我是2012年7元14日出院得,我出院时医生的出院报告写明没有骨折,但是两小腿肌肉受到严重的创伤,神经线受损,左右两边都有不同面积皮肤麻木无知觉,我出院后要求车主赔付我两万三千元作为我的所有赔偿。车主就推说等保险公司上班就同你去保险公司理赔,她一分钱都不会赔,她的话令到我好气愤,我希望社会各界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车主讲有保险就可以开车到处去撞人都得,不用自己赔的!大家说说冤不冤!如果是真的,我明天也去买份全保到处去撞人好过,反正不用自己陪,大家认同这个说法吗?跪求各界人士给我一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7-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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