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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融通金融做了个不押车贷款,金额1.6万元、十二期返还,还第二期时逾期了几天

我在融通金融做了个不押车贷款,金额1.6万元、十二期返还,还第二期时逾期了几天 我在融通金融做了个不押车贷款,金额1.6万元、十二期返还,还第二期时逾期了几天。在没有任何提示还款的情形下拖走了我的车,之后发:短信通知我到公司解决。在协商二次都没有解决。对方要求还清余下本金1.334万元、逾期费九百六十元、违约金一千二百八十元、拖车费一万元,共计二万五千多元才能把车还给我,我己经补还了第二期的一千八百零一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之前跟对方有个合同按了手印的。求速解答、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6-0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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