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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和承租人的变更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和承租人的变更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律师您:
第一:现在我居住的房屋是公房,据我了解有分户成3个户口簿,一个包括我外公(承租人)、外婆、大阿姨、大姨夫;一个包括我母亲和我;一个包括我舅舅和舅妈已及表妹。2010年1月现有公房开始动迁,但上周我外公去世,现在是否仍然享有动迁补偿款。
第二:我大阿姨和大姨夫,几年前曾经动迁过,现在居住在动迁后的房子中,而并不实际居住在我们一起,且她的户口在结婚后迁往夫家,在动迁后又迁回,还同时将大姨夫也迁入,请问他们两人是否符合同住人的条件?
第三:我舅舅、舅妈和表妹的情况是,我舅舅和舅妈是同单位的,在我表妹出生后,单位有给舅舅福利分房,但是我不清楚是否考虑到我舅妈和表妹,但是他们分到的房子是挺大的;且将户口迁往分到的福利房。后来将此福利房卖出,购买了现在居住的商品房。想请问他们3人是否符合同住人条件,特别是我表妹是否符合,她父母的福利分房是否也可以作为她本人已经享有福利分房的待遇?
第四:我母亲是我外公、外婆4个子女中最大的,结婚后户口迁出至我父亲家,在我十岁时离婚,后我母亲及我的户口迁回先居住的公房,且因为各种原因未享受过任何福利分房及拆迁补偿。请问如果承租人变更无法协商时是否可以认定我外婆是第一顺序承租人?
第五:如果户籍在本拆迁公房内但不符合同住人认定的,是否无权干涉承租人的变更和动迁协议的签署?
急切得到您的答复,因为已经开始动迁,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翊云(上海)
提问时间:2010-04-19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