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轻伤案件
轻伤案件 问下,医生在看一个打架案件时头部受伤钝器伤口长度1个为 4厘米和1个为1.8 合计5.8,当到法医鉴定是4厘米那个伤口变成5厘米了,变成合计6.8达到轻伤,问法医的为什么法医说医生病例只是个参考,如果只是参考1.8那个为什么分毫未差,还说具体要按他量的那个长度,我们就怀疑那多出来的是自己后来弄的,因为他们头部被打等过了一个月才去做的鉴定,中间也有到过一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但没去做,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就到市公安局做的鉴定6.8钝器轻伤,问下好心人我怀疑的有道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津886(福建)
提问时间:2012-07-28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