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一年后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你好!
1、以你所述,要么判决已经生效了裁定执行,要么是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1)如果判决生效了所以已经失去了上诉的时机,当然判决不存在复议这样的程序,你只能申请再审。
(2)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你可以提出异议,同时要积极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2、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起。
3、如果还未开庭判决,你要注意收集你父亲不欠债主的钱(具体谁欠的,不重要),欠条实在被威胁、殴打的情况形成的。
4、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现场旁观者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6、你可以给你父亲作证。
7、对方仅有欠条,没有打款等其他证据,这是对你方有利的,你方可以从你父亲不缺钱、没有用钱事由,对方为提供借款,欠条实在威逼下形成的等取证答辩,胜诉把握较大。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那你要有证据证明,当时有报警吗?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建议答辩称以胁迫方式拟写,但需要有证据证明。
你好,可以提出异议。
你好!
1、对于事实本身而言,你弟弟欠款,你父亲没有义务偿还。
2、对于被逼迫写下的条件,是无效的。
3、没有欠款事实,只有欠条,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4、你们应该积极应诉,进无欠款事实进行抗辩。
5、对于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从程序来看并没有错误。
6、你方也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异议,但时致今日,没什么意义,建议还是从根本上处理,赢得诉讼,自然会解封的。
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起诉到法院出判决书没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申请复议的问题。《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于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因此,本案中,您收到裁定是在2016年6月,因此,已经过了申请复议的时间,所以针对法院裁定,已不能进行申请复议。
其次,关于欠条形成效力问题。您说对方是在威胁的情况下形成的,您要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据,旁观者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其录音是否完整,能够完全反映出欠条是在威胁的情况下形成的是本案关键,您给您父亲作证,基本是没有证明效力的,因为您与您父亲属于近亲属关系,即具有利害关系。
最后,建议您积极寻找证据,证明对方是在胁迫情况下逼迫写下的欠条,才能对本案产生关键影响,请求撤销欠条内容。否则,您这个是很难通过复议改变什么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可以提出异议
你好,可以提出异议。,当时有报警吗?
你好,被胁迫的时候有没有报警?
据您陈述,该案有申请异议的必要,建议您带着相关资料,直接找律师当面咨询,这样会得到详细分析。
1、对保全裁定书不能申请复议了;2、你父亲的欠条,查封你父亲的养殖场程序上是合法的,复议也没有意义;3、你弟弟欠款,你书写欠条,你父亲在欠条上签字,这是本案的基本事实吧?对方都可以起诉你弟弟和你父亲的;4、逼迫签字打欠条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法院不会相信的;5、你当时在场可以出庭作证,如果就你一个证人,属于孤证,没有其他证据,又有利害关系,法院是不会采信的;6、傍观者作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书面的和录音对方不认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院不会采信的;7、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在实体上(即借款时间数额给付方式利息等等)分析判断拿出“抗辩”意见,公平合理合法的解决借款纠纷。
你好,现在复议的时间都过了。要证明强迫必须要有报警的证据的,否则肯定是不行的,你作证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