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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投案自由?

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投案自由? 事实是这样的,时于2012年3月19日23点许,犯罪嫌疑人骑摩托气势冲冲来到被害人家,当时被害人以睡下,后听到院子里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哥哥吵架,随出来上前劝说制止,不料被犯罪嫌疑人持刀连捅六刀,当场鲜血直流疼痛难忍,被害人之哥照看被害人之时,犯罪嫌疑人趁机逃窜,随后被害人被送去医院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报案后两个民警陪同被害人一块做5个小时手术,事后3,4天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当天犯罪嫌疑人就通过关系被放了出来,又过了3,4天等被害人家属把伤情鉴定证明交到派出所后又把犯罪嫌疑人召唤到派出所后刑事拘留,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投案自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巴黎小情歌(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07-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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