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上个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转弯被直行的撞到了,交警算我全责,后来我赔偿了1000给对方
上个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转弯被直行的撞到了,交警算我全责,后来我赔偿了1000给对方 上个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转弯被直行的撞到了,交警算我全责,后来我赔偿了1000给对方,答应对方帮忙修理电动车,顺利结案,出于人道主义我把自己的电动车借给对方,等到修好车以后,我提出将车子换回来,对方知道是我的电话就一直挂掉,短信不回,后来没办法我准备报警,对方称是我把他的电动车撞了,我没有理由去说他,他不想换就不换,说他在警察那里有上次交通事故的备案,我想问下他不还我们车子的事情和上次已经结案的交通事故还有关系吗,我处于什么个角度,我们会理亏吗?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勇(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7-05-31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