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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期间,一个男同事,无故跟我呛呛,后带脏字骂人,动手打起来

单位工作期间,一个男同事,无故跟我呛呛,后带脏字骂人,动手打起来 单位工作期间,一个男同事,无故跟我呛呛,后带脏字骂人,动手打起来。被同事打伤。右手大拇指受伤,口子很深,缝了五针,在派出所解决的问题。男同事赔偿我四千元。医药费餐饮费公司出,在家修养半个月。
平时公司外出,伙食费每人10元标准,受伤期间,餐饮费,超出五元或者六元。有时不到10元。
这种情况,找公司报餐饮费,合情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7-05-3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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