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上房子写了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房贷是由男方承担,法院法官是有可能会考虑偏倾向于男方那边
离婚协议上房子写了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房贷是由男方承担,法院法官是有可能会考虑偏倾向于男方那边 离婚协议上房子写了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房贷是由男方承担,法院法官是有可能会考虑偏倾向于男方那边,也许可能会四六分,房子是婚前财产,贷款的首付是由男方付的,法院执行拍卖是先出去银行贷款,在进行双方分配的?这情况对我来说会不会有些吃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05-3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