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97年将房产公证赠与儿子及孙子未过户,现父已故,母健在,还有三个女儿
既然有公证文书,那么可以要求按照公证文书进行处理,不需要其他人签字。
不需要
1、可以的,需要三个女儿签名。 2、女儿如不配合,只能通过诉讼来办理。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可以过户,如三女儿不配合的话 可以通过诉讼完成过户
不需要。
可以拿公证赠予
需要配合,若不配合,可以起诉途径解决。 可与我联系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