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末经产权证本人同意签字前妻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

末经产权证本人同意签字前妻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 我名下私房,前妻未经我同意,不知通过什么关系冒我名签字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经查房管局调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上面可以明确看出是前妻冒我名签的字,另外,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呈验证件及说明拦里呈验了离婚证,我估计房产局当时是以此作为主要证据给转户的,因为当时离婚时议定儿子由前妻抚养,此房归儿子所有,明确指出该房屋做为男方给儿子的抚养及教育费用,但由于离婚后女方总设置障碍不让男方去见儿子,故没多久我就要回了抚养权儿子从幼儿园至今都跟我生活,由我抚养,并至始至终没让女方付过一分钱抚养费,甚至此房十余年的租金收入我让儿子问她要她也不给一分,请问,
1.我查询过有关资料,离婚协议中我将该房给儿子属赠予行为,没有我赠予人到场签字,而由前妻冒签,房产局就办理了过户手续,合法么。
2.前妻冒我名签字办理房产过户是否构成违法?前妻从未付过任何抚养费用,我可否主张让其支付,至少将该房十余年的租金收入付我?
3,虽然离婚协议中我承诺了将房产给儿子,但注明了用途为其抚养及教育费用,而孩子实际一直由我抚养,我要回房产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l8118(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07-25 17:2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