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公务员暴力执法  老百姓无处伸冤

公务员暴力执法  老百姓无处伸冤 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海伦市的一名老百姓  我朋友媳妇在体育场摆摊卖了些小玩具  就是小孩玩的那种小玩具  2012年7月21日晚上7点多海伦市文体局下属的体校校长魏校长和他的同事俩男俩女一起去吧摊位的玩具给踢了  之后还把大人给打了孩子还惊吓了   现在已经4天过去了谈现在也不给个说法啊  您说咱们现在应该咱们办啊    这几天我们光大人都花了6000多了   经过派出所调解给出了4000元就不管了  派出所还说这种的惊吓孩子不管   我们也没有要因为他们的态度极其不好   他们文体局一把手还给予派出所压力   现在我们是叫天天不管叫地底部灵啊   现在我们老百姓无处伸冤啊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邵学飞(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7-25 14: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