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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昨晚因误会一人持刀追我导致我摔倒胳膊脱臼

昨晚因误会一人持刀追我导致我摔倒胳膊脱臼 昨晚因误会一人持刀追我导致我摔倒胳膊脱臼,在淄博二院治疗后,他道歉我表示暂不追究,本来报警了,警方打电话问在哪我说不追究了,今天早上发短信威胁我,如再找我麻烦,我还可以追究责任吗?他坐过一年牢,会加重处理他吗?
事发多久后还能追究?
以上情节会怎么判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yoqo……(山东)
提问时间:2012-07-24 20: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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