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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多處做工,回家后勞累過度死亡,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员工多處做工,回家后勞累過度死亡,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員工死后發現多處做工,在公司正常上班(正常上班8小時),下班后半夜在別的公司上班(晚上11點到5點),回家后死亡,幾天后家屬才發現,初步判斷未勞累過度死亡, 員工在我公司工作3個月,他在別的公司已經買有社保,後來家屬要求我們幫他們簽字認定工傷,我們沒簽,還要求給安撫費七萬多,我想問我們公司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還有安撫費是怎麼定,我們該給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ogo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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