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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种情况是刑事附带民事吗?

这种情况是刑事附带民事吗? 乙与甲因一点小事争执起来,乙没理上手就打甲(现在伤残鉴定证明乙将甲打成轻微伤 飞蚊症),后甲给母亲打电话,甲母到后问乙你为何打我孩子,乙说我就打了你看行吗?然后甲母就与乙打了起来(经伤残鉴定证明甲母将乙打成轻伤三处骨折)。
请问:(1)这件事属于民事附带刑事还是刑事附带民事?
      (2)甲母属于故意伤人吗?
      (3)乙属于故意伤人吗?
      (4)公安局现在只说甲母给乙造成的伤害,却不说乙给甲造成的伤害。请问公安局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秋瑾(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2-07-24 10:2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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