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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成都卖房卖方只公证给买方,暂不过户合法吗?

成都卖房卖方只公证给买方,暂不过户合法吗? 老师好:我是卖房方,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介绍的买方是有购买资格的,中介让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办公证交易,等买方的侄儿社保满两年有购房资格了才过户给买方的侄儿。因对现在成都的新购房政策不了解,中介说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在成都这种情况,卖房卖方只公证给买方,暂不过户合法吗?对我真的没有任何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GZ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5-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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