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个事情我们该负责吗》
《这个事情我们该负责吗》 你好药东虎律师:
我是吉林省靖宇县一名普通工人。我儿子今年7岁,是小学一年级学生!2010年4月1日他与同学玩闹的时候,不小心踢到了同学的睾丸。(事过5天以后,该同学家长才联系我们。)
当我们得知情况以后!马上领着孩子去医院诊治!。诊断结果无大碍!只是有一点红肿!经过4天的打针 消肿了!该同学家长找来了两个主任医师,一个彩超医师 还有一个“长春泌尿科专家”!经过彩超化验,与他们4人诊断已经好了!不需要在打针吃药。(治疗当中所有的一切费用,包括孩子的零食水果全是我们出的)
本以为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可是4月16日晚该同学家长提出要去白山和长春复检!其理由是“不相信靖宇县的彩超与专家诊断。”
请问药东虎律师:“我们是否该继续负责一切费用”?
急切恳求药东虎律师给指明道路!给予答复,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海涛(吉林)
提问时间:2010-04-16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