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陈律师你好,我是江苏无锡来新乡做电线电缆生意的,在4月18日发给新乡桂祥电力电缆安装有限公司一批价值11万的电缆,并且签了合同,合同是我用个人名义签的,不怎么完善,就签了我的名字,他们有签名并且有公章,他们要的时候说是要非标线,但是合同上是写的是国标的。电缆送过去几天就安装上在用了。我们去要钱的时候他们说我的电缆非标非的太多了,就是不肯给钱一定要生产电缆厂出个证明出了事由厂方负责。我送线过来的时候就和他们说明了叫他们看好货再用,如果对货不满意可以免费退回去。合同上说货到10天内付清货款就是5月1号前,现在已经有3个月了,他们还是不肯给钱,陈律师请你帮帮我怎么可以要到那个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文良(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2-07-22 12: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