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老板欠工资十多万元,谁能帮我要回?
老板欠工资十多万元,谁能帮我要回? 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于2008年3月29与被诉人某公司老板口头约定申请人一个月后到该公司工作,约定年薪15万。2008年4月29日申请人如约来被诉人处上班,2008年5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申请人职务是技术部长,负责某产品技术开发工作。合同约定了每年工资总额为15万元,其中6.6万元按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当时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没有出台,以《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工程师)绩效工作考核表》作为考核依据,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申请人按合同要求,投入到紧张的技术开发之中,连5.1假期都没有休息。辛勤的劳动换来丰硕的成果,到2008年末,申请人开发出两大类4个系列的某新产品,申报了一项国家专利,新产品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50万,使被诉人摆脱了没有产品销售的困境,走出亏损的局面。2009年1月(记不清具体日期)被诉人代表某把申请人叫到办公室里说去年工作的很好,给你一万元红包你签收一下,拿出一张纸我签了字,也没让我复印,他又说现在资金不好,年薪暂时结算不了,明年给你10万奖金,有钱大家赚吗。我也很高兴,到财务室领奖金9000元 (交税1000元)。
2008年申请人按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是12500元,实发7000元,被诉人每月欠发工资5500元, 2008年从5月到12月被诉人欠发工资为44000元。
2008年5.1劳动节加班,按劳动法第四十三条(三)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申请人扣除各种补贴后月工资基数为10500元,日工资基数为:504元,依法被诉人应补发节日加班工资1512元。
2009年申请人努力工作,在新产品开发、产品推广、产品标准制定、公司被批准为国家级高科技企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使被诉人利润比2008年增长多倍,销售额增长5倍多。在年终总结大会上与其他3位同事被被诉人董事长树立为全公司学习的榜样。
2009年1月14日晚上,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文件从2009年元月实施,这个文件是法定有效的文件。按照这个文件规,申请人每月绩效工资数额是月工资基数的30%即10500元×30%=3150元,即每月不参加考核的工资为9350元,参加绩效考核的工资为3150元。到2009年12月末止,应发不参加考核的工资为9350元×12=112200元,
参加绩效考核的工资为3150元×12=37800元,2009年实际发工资84000元,被诉人欠发工资66000元。
2009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了完成某公司余热回收设备的安装任务连续加班加点,每天工作到22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5小时,合计延长工作时间35小时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被诉人应补发节日加班工资4536元,补发延长工作时间工资3307.5元。
被诉人为了鼓励科技人员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颁发了《技术及相关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实施,是科技人员唯一的奖金来源,多名科技人员受到了奖励,为推动企业科技进步起到积极作用。申请人主持开发了某两项新产品,符合《技术及相关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新产品样机设计奖发放条件,在2010年2月已经将有关材料上报总经理办公室,被诉人应发新产品样机设计奖2项,计16000元(参照2008年某样机设计奖发放标准执行)。
补发2008年某工程师获得某样机设计奖中技术部长应得的奖金总额的30%,计2400元,(某工程师获得某样机设计资金是通过劳动仲裁裁决才获得的)。
被诉人应按照《技术及相关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向上述2项新产品开发的主持人通报新产品的销售数额和销售利润,按时结算新产品效益奖。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附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 被诉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5000元:
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遵守公司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圆满的完成了绩效考核条款,使被诉人得到了丰厚的利益,被诉人理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按时结算、发给申请人各项劳动报酬。可是被诉人无视法律,拒不发给申请人应得的劳动报酬。
为此申请人要求裁决如下:
一、 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计:137755.5元
二、 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及附件,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补偿金计:25000元
三、 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违约金:50000元
四、 被诉人应向申请人结算某两项新产品效益奖。
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要回被拖欠的绩效工资?,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如果有律师能提供这方面的帮助,费用如何收取?是否可以风险代理?请与我电话联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yhap……(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0-04-16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