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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再生育及抚养费问题

关于离婚再生育及抚养费问题 我想和老婆离婚,原因是因为工作原因常两地,感情淡了,今年吵架她威胁我要把二胎的事情告诉公司,让我不能忍受。我打算净身出户,房子和两个孩子都给她。请问我如果再婚是否能再生育,她如果再婚是否能生育?
两个孩子一个有上海户口,一个是在香港生的,属于香港公民,一个三岁,一个六岁,其中老二不属于合法二胎。我现在国企,单位不知道我有两个孩子的事情。如果离婚后,二胎的事情被发现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我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两个孩子的话,抚养费占固定收入的多少呢?有明确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dtu……(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21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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