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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老房拆迁怎样要求合理补偿

老房拆迁怎样要求合理补偿 我外公去世留下了两间平房,是上世纪50年代建的。房产证还是外公的名字,但房子已经卖给我妈,且我妈的兄弟姐妹已写协议并公证说明此房是我妈的。
1、现拆迁办说只按房产证上主房*1和副房*0.9=92平方,来补偿面积。副房是厨房和餐厅,按90%补偿是否合理?
2、主房在前和副房在后中间有个大院子大约60平方,房产证上也有画出来,但没有给院子标尽寸。院子我是否要求补偿,应该如何要求?
3、在这个拆迁房地址下有两个户口,一个是我妈妈(农业户口),一个是我(非农户口)读书时迁出去读完书后迁回来就这样了。拆迁办说只认房产证补一套房,不看户口。我是否可以要求分户补偿呢?分户补偿的方法又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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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ngwu(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7-2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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