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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请问各位大律师,我的申诉在法院裁决结束后,一个多月没有收到被告公司的赔偿(托欠一个多月的工资和合同赔偿金),打电话去得知被告说不服浦东法院的裁决。我今天去浦东法院申请执行赔偿立案时得知,6月28号被告在长宁第一中级法院立案重诉了,但我至今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达通知。我决得被告是在变相托欠玩我(因为开庭时每一个理由仲裁公认都证据不足无效,因自编的),请问他这样无理的浪费我时间费用,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我的什么精神损失费的啦等等。。。谢谢!谢谢!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姓党!(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2-07-20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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