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律师您好,我想替我的朋友咨询几个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替我的朋友咨询几个问题。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他俩结婚十年左右,儿子10岁。结婚时做了个财产公证,房子、家具是男方的,家电是女方的。去年男方车祸双腿断了,现在手术之后,可以不用双拐自己走路了,是单位报销的。女方在工厂一个月工资2000左右。之前两人的收入分配情况基本是生活花费包括孩子的费用是用女方的收入,男方收入补贴家用之后存起来。现在女方想离婚。
1、现在男方是不能工作的状况,如果现在提出离婚法律是否允许。
2、鉴于男方的情况,孩子法院会判给谁。女方是不想要孩子的,但是男方目前没有工作能力,法院是否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3、如果现在提出起诉,法院大概多久会审理。
4、现在家里的存折是由男方拿着,如果法院判决财产分配的话,男方不拿出财产,该怎么办。
5、男方的车祸有保险公司的赔偿,这部分财产是否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6、如果一方不要财产,当做是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色夹竹桃(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7-20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