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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方要求我赔偿修车时产生的油费,打车费,以及修车时用别人的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交通事故 对方要求我赔偿修车时产生的油费,打车费,以及修车时用别人的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丁字路口,我驾车由北向东 左转 与一辆由西向东 的机动车发生刮擦,我的是右前方车头有刮擦,对方的车是左侧后轮往后的后杠有刮擦  我的左转没有完成,对方的车是由快车道转向慢车道,再由慢车道拐回快车道的时候与我的车右前方发生刮擦。交警判我全责。我的保险为对方赔了修车的所有费用。对方要求我赔偿去修车时产生的油费、打车费、以及用他朋友的车所加的油费或者说是租商务车所产生的费用。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对方说 他的是商务用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ng75……(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5-1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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