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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老公都不是广州户口,17年3.30新政出来后,只有老公一人社保满五年有购房资格

您好,我和老公都不是广州户口,17年3.30新政出来后,只有老公一人社保满五年有购房资格 您好,我和老公都不是广州户口,17年3.30新政出来后,只有老公一人社保满五年有购房资格,然后四月初老公一人签订了二手房商品房购物合同,我们是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签订了贷款购房,我现在没有工作,首付是老公的工资和亲友借款付的,月供有可能都是老公一人出资,现在房子要过户了,中介说不动产权证只能写我老公一个人名字,并且是单独所有,原因是我没有够房资格,不能写上我的名字。请问,我们这个情况买房,不动产权登记真的只能写我老公一人名字,并且是产权属于我老公单独所有吗?如果只能登记我老公名字,一人单独所有,那这套房子还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吗?登记一人名下对我的权益有没有影响呢?若是以后离婚,房子权益我能分到一半吗?过户之后,能不能再把我的名字添加上去,然后登记是共同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5-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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