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学生李XX中午在二年级教室外做公区清洁,同班同学刘XX追赶
您好,学校有责任,各自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学校有责任。
三方都有责任。
因为伤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学校是有责任的,家长可以找学校,也可以找加害人赔偿。 但是学校承担责任之后可以找六年级的两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建议和当地律师面谈
学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