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婚后性格不合,女方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孩子目前七个月,一直由女方抚养

婚后性格不合,女方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孩子目前七个月,一直由女方抚养 婚后性格不合,女方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孩子目前七个月,一直由女方抚养,当时签了离婚协议,没到民政局办理,当时答应女方孩子抚养权归她,不用我出抚养费,哺乳期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现在女方坚持上法院,我能否争到抚养权?我想尽快离婚,是否有解决办法,还有,法院现实当中关于抚养费的判定是否按收入比来算?我能否只支付孩子所需费用的一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ho(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7-05-16 16: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