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合同不续约后再追究过错,是否可以不给予经济赔偿

合同不续约后再追究过错,是否可以不给予经济赔偿 7月1日公司不续约并允诺支付赔偿金,7月中旬后公司以在职期间过错为由拒付赔偿金,请问如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是否合理,有无胜诉可能?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iho(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19 21:2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