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部门以认定工伤。法院判决对方百分之七十责任,本人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部门以认定工伤。法院判决对方百分之七十责任,本人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部门以认定工伤。法院判决对方百分之七十责任,本人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现需要报销本人承担责任的医药费,但发票在法院存档,法院只能提供复印件。医保处报销必须要原件,否则不能报销。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7-05-15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