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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不应该是我单位盖章,下家的下家名称也不应由我公司写,我单位搞错后,出了说明,同时也写了给下家

承兑汇票不应该是我单位盖章,下家的下家名称也不应由我公司写,我单位搞错后,出了说明,同时也写了给下家 承兑汇票不应该是我单位盖章,下家的下家名称也不应由我公司写,我单位搞错后,出了说明,同时也写了给下家。但下家没有背书就转让出去了。现在办理托收,银行要求证明要重新写,因为我公司的下家没有背书,应该写给下下家,这个说明我公司能出吗?我公司和下家的下家没有业务往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n253……(甘肃)
提问时间:2012-07-19 16: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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