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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

纠纷索赔

纠纷索赔 我在原来公司上班,任职期间我被派往外地出差,有那个差旅费吗,期间我的工资没有给我发,我询问是累计我出差回来一并发给我,我和公司签有合同,自动离职为三天,也就是说三天不上班,会自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时办有公司统一的银行工资卡,出差的一切费用我都有详细报表,并且交给了公司,我出差回来,又要派我出差,我就告诉公司管理部门,也就是我的上司,我不想去了,上司批准了,准我正常上班,回到我的部门后上班一天,晚上我收到公司给我汇的差旅费2000元,随即我请假两天后,我自动离职,工资也没要,工资和差旅费差不多是一样多,这样我离开了那公司,现在事过8个月了,我突然接到以前那公司的索赔函,是一封邮件,原因是我犯有非法占有罪,我很纳闷这件事,我有8点怀疑:1.我收到汇款时在我上班的晚上。2.我出差回来后公司给我的打的款,以为我还在出差,我并没有索要汇款。3.自动离职按公司规定为三天,我回公司上班到自动离职为6天,我上一天班、请了两天假、离职为三天,共六天。4.当时我手机号码公司也知道,离职之后我还使用了号码两个月,公司一直未有联系,现在都八个月了,公司突然来函。5.现在我收到的索赔金额完全不符合是25000元,我根本没有借支或索要收到过这笔钱。6.公司的邮件里说我是借款,我从没有过。7.我照邮件预留的电话打过去,对方的公司不是我原来公司名称。8.但是发件地址和信函却是我原公司的盖章。因此我很困惑,希望给我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oyouh……(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7-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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