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法院执行局案子调解好后,双方签了合同,对方是否可反悔?
在法院执行局案子调解好后,双方签了合同,对方是否可反悔? 原我老公和对方厂做生意,是公司和公司的之间的关系,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材料在07年宾馆叫他签字欠条货款162万,应该货单对帐单对一下最起码没对,也没通知我,我根本不知道,等到对方把我也告上法庭,我请了律师告到最高法院南京,结果我还是输了两人115万,封了我三套房屋和一部汽车。因为在04年开始和对方签合同是公司和公司的之间,05年和08年是法人签字,在04年至08年账目往来是滚动形式一直到上法院为止。在04年至今我没买过房,都是03年之前买的,毕竟我们是二婚。2000年结婚2009年离婚。对方非要把我也告上法庭是婚姻存续期间,但我根本没用过他钱,而且家庭开支也有我支付,我现身体不好得了癌症,在法院执行案子调解后,和我签了合同,叫我拿出58万5仟,给我三套房屋和一部汽车全部解封,以后与我无关,我是借了高利钱的,在2012年4月28日我付了58万5仠当日三套房屋和一部汽车全解封,现在对方要反悔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仇红霞(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7-18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