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问题
有可能,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返还房款。
需要看对方是否是善意第三人
婚前无财产协议,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可以擅自处理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卖方应征得你同意,因房产证上是你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买房为善意第三者的,你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房屋,但是你可以要求一半房款。
虽然该房屋产权证书上只有男方的姓名,但是该房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购房者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则该买卖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男方所得的房款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对此享有权利。
您好,不可以。妻子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
应该属于夫妻共有。丈夫擅自处分,妻子有权获得应得的部分。
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他个人是无法处分的。一旦处分了,你也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般,可那时债务人是你的丈夫。
属共同财产,妻子可要求分割房款
你可以要求丈夫支付一半的房款,买房人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购买,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可以向丈夫主张赔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不能处置;如果侵权,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写你名字没关系,你丈夫不能单独卖方
理论上丈夫不能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所置房产。但如果出现这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不能向买受人追回,妻子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款。
如果丈夫出售房屋,第三人善意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保护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你的部分可以向处分人索要,只是那时说不定已经被挥霍或难以拿到钱了。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丈夫擅自处分,妻子可以对自己应得的部分进行主张。
可以要求一半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