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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到失物不归还,索要钱款是否构成犯罪?

拣到失物不归还,索要钱款是否构成犯罪? 有人拣到失主失物后,主动查清失主,并向失主索要800元钱款,事后失主找来捡东西的人,但此人否认,说是另有他人拣到失物,并一再要求索要钱,事后以此人中间人身份索要300元,失主无奈最终让此人向另一方协商以200元为限归还失物。当此人拿着200元后,失主仍在焦急的等待失物,没过多久失物找回。索要钱财并一再讲价,到最后归还失主,这一过程此人均未说明是自己捡的。请问这是否构成犯罪?若是犯罪属于哪一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lydq……(广东)
提问时间:2008-11-26 10: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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