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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急着处理抵账得来的房产低价出售为由,一开始谈好在收取我
卖方以急着处理抵账得来的房产低价出售为由,一开始谈好在收取我 卖方以急着处理抵账得来的房产低价出售为由,一开始谈好在收取我购房订金(银行转款)后直接去售楼部办理房产手续,可是在交了订金以后,告知我房子被开发商收回了,不能卖给我了,我后来在开发商口中得知这房屋所有全一直在开发商公司名下,跟本就不属于卖方,我跟卖房这人又没签任何东西,只有一张银行转款小票,卖房这人现在也不接我电话,他这属于诈骗吗?是要报警解决,还是要起诉解决,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5-08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