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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与前公司的纠纷

与前公司的纠纷 本人于6月30日离开前司.本人于6月驾驶前司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无人受伤,公司车出保险.第三方无事.公司车维修4200多圆,为保险公司支付.但前司说要我先支付维修费,待保险公司将钱划到公司再将钱给我.请问这样合理吗?而我在6月30日后便无在那上班.劳动合同写的是无上班3天当自动辞职.现前司说叫我回去处理那事情,不然就起诉我.请问我是否需要为此买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0571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17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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