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合法公民权利和土地问题
合法公民权利和土地问题 一:户口问题
我所在的民组组长(我亲三弟)不承认我儿子是该村民组村民,更不能享有同本组村民同样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问其原因说我是出过嫁的女儿。不能享有该村相关待遇。
我从出生那天起直到现在户口一直在本村,从未离开过。丈夫也一直在和我一起生活在该生产队。丈夫老家没有他本人任何相关土地,户口等,户口迁到我这边生产队。以前生产队承认我和儿子的户口,享有和本队其他村民同样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这次因为该生产队卖地款不给,问为什么不给就说我是出过嫁的女儿。不给我儿子的。过去分款、分物都有我儿子的,女儿的。开选举大会选人民代表,我儿子有选民证,也可以参加选举大会。为什么去年卖养鱼大塘款没有分给我儿子。
二:土地问题
我和丈夫结婚后,队长叫我们俩个住在生产队牛屋里。但是我和父亲,母亲在一块生活吃饭。我向父亲提出来我要单独生活,不在和父母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了。我父母亲同意了。接下来我父亲和队长商量分给我一块土地,让我种植管理。我们从82年就开始种植管理。父亲下世后,我丈夫不会犁地,1997年5月份我请我弟弟(现在的队长)帮我犁地,结果地也犁了。我给他说明天帮我撒红麻种子,他也答应了。第二天五点多钟,队长喊我,他说:“你弟在给你撒红麻种子,你应该去看看”。我一想不对呀,为什么没有来我家拿红麻种子,当时我就到地里找他,我问他,“你给我种地为什么不用我的红麻种子呢?而用你自己的”。他说:“我先种两年,以后在还给你”。我说:“那不行”。他说:“老大(我大弟)都可以种为什么我不能种”。最后我没说什么。我心里想他小孩多,就先让他种两年。结果他种几年后,到2005年,他不种了不但没有把地还给我,而且不经过我同意又把地租给酒厂做生意的人存放酒瓶子。今年二月我找他要地,他说,那地不是我的,不给我了。国家分给我的一份土地为什么不给我。道理何在?
请示问题:1:我儿子是不是因为他说我是出过嫁的女儿,就不能享有同本村民一样的待遇。给我同样的为什么能享受了,非老是说我是出过嫁的,就不给我解决,上城关镇调节,他光说答应,但是实际行动没有做出来。我儿子那时候有老户口薄、新户口薄、城关粮油食品供应本可以证明
2:关于我这情况,土地的问题,他是不是有理不给我。现在他占着就是不给,理由就是,那是他的,关于土地的问题。我有在分地时候队长,我父亲,还有其他代表签字。但是现在没有把这个证据拿出来。
根据我的情况,恳请给于帮助,我是不是应该享有待遇,土地是不是属于我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兵冰(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2-07-1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