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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问题

离婚债务问题 我们夫妻结婚期间,我是上班族,我前夫做生意,有时候向银行贷款,离婚时,他有约20万元的银行债务。离婚时,我们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所有债务由我前夫承担。听说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即银行,请问我们拿着这份协议去做个公证,我能不能免于偿还那些银行贷款,或者去法院做个调解书呢?我要怎样才能避免银行向我追债,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m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16 2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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