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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赔偿

电动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赔偿 电动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电动车全责,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受轻伤,电动车驾驶员将其送往医院检查,经脑CT和拍片检查均无异常,仅头部有血肿,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了全部检查费用和药费,后将其送回家。三天后双方去交通队调解,此时,摩托车驾驶员头部血肿已消除,但其自诉浑身酸痛,要求电动车一方赔偿其营养费、误工费,并要求继续休息。
请问:电动车驾驶员有义务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6761……(上海)
提问时间:2010-04-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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