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遗产拆迁房安置怎么判
遗产拆迁房安置怎么判 我父亲82年造三间平房,88年娶继母,94年去世,继母95年离开张家港回江阴改嫁。继母一共嫁了三任丈夫,我父亲是她第二任老公,没有生子。现在三间平房拆迁,继母要来分拆迁房。尽管三间老房子是婚前财产,但她还是有继承权的。现在她跟现任的老公结婚17年也领了结婚证,我父亲与她的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请问她是否有被安置拆迁房的条件?我认为她只能继承三间老房子的遗产,但是她要我十五万,就是安置房一半的价格,村里拆迁协议没通知我签字,而2005年发的土地使用证是我的,继母说我的土地使用证是无效的,因为办理时没有通知她。请问我的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ying……(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7-16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