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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在沪昆高速安顺段处我车被山东大车剐蹭,由安顺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认定为对方全责

2017年1月6日在沪昆高速安顺段处我车被山东大车剐蹭,由安顺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认定为对方全责 2017年1月6日在沪昆高速安顺段处我车被山东大车剐蹭,由安顺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认定为对方全责,当时由于保险公司近一周后才完成定损,由于对方车辆未垫付款项就走啦,对方车辆为贷款车辆,对方让我在这边保险公司自行理赔,但因需要对方贷款银行当面还款证明和权益转让书,现因大车所在公司负责人不配合造成保险公司无法赔付,修车花费14969元有我先行垫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7-05-05 13: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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