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员工旷工,公司给予的处理问题

关于员工旷工,公司给予的处理问题 我在厦门一国企工作,因房租到期,必须回京解除租房合同,同时购置新房。6月17号到7月6号期间暂离工作岗位,提前10天和领导请假但未经书面批准离开,导致领导安排的工作延期一周。因为当时离开的原因很多,也牵扯到个人利益的问题。
    请假离开当天给直接领导打电话获得同意,期间发信息告知直接领导已回京,7月3日打电话给直接领导汇报已签订购房协议、已经付首付,并告知直接领导7月9日回公司上班。
    7月9日回到公司后,直接领导避之不见,上级领导即副总经理执意认为我擅自离职。在此期间我多次找领导谈话解释离开原因并诚恳道歉,同时写检查报告发送各领导。但未获得原谅,7月13日以擅自离职14天的理由辞退我。但在6月份的考勤表上分明标注事假9天,所有领导都已签字,当月工资也是按照事假9天扣除。
     请陈律师帮我分析下这种辞退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通过一些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ah886……(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7-16 00: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