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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咨询 17岁我与26岁男友在一起,没有办婚礼,也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我19岁了,两年间,多次被打,而且被打原因不是我的错,最后又和好,每每打了我之后又求我留下了,这次他当着他家人的面打我,我受不了了,我和他之间有一个一岁的女儿,请问,如果我提出分开,我可以得到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038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7-1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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