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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户口于06年由湖北咸丰婚迁到重庆,去年湖北咸丰农村开发
律师您好 我的户口于06年由湖北咸丰婚迁到重庆,去年湖北咸丰农村开发 律师您好
我的户口于06年由湖北咸丰婚迁到重庆,去年湖北咸丰农村开发。家里原有人口6人,父亲和奶奶已经去世。大姐1990出嫁到同一个镇。2010年又迁到我们那个村,二姐1990年远嫁外省。户口没有再迁回。所以现在户口本上有我母亲和大姐的名字。土地承包合同上只有我父母亲以及我的名字。请问现在如果按照比例分配开发款的话,我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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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㈤叮(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7-05-0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