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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在去年骑电动车去上班,正常行驶速度很慢,与本厂横穿公路的同事撞上

我对象在去年骑电动车去上班,正常行驶速度很慢,与本厂横穿公路的同事撞上 我对象在去年骑电动车去上班,正常行驶速度很慢,与本厂横穿公路的同事撞上,横穿马路的人右膝盖跪地,经医院诊断为韧带拉伤和半月板损伤。医师决定保守治疗,出于同事和道义上的理念我对象去看望拉她。可没几天对方说保险公司需要责任认定,对起进行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只因当初没有报警,对方找熟人到交警队以口述方式拟订拉责任认定书,和我对象说只是为了报保险用,我对象也没有多考虑就签拉字。可现在对方拿着责任认定书将我对象告上法庭,只因签了字,输啦官司,其对方要求赔偿数额较大,我对象一生气要求和我离婚,净身出户不给对方赔钱,执行庭会对我对象实施什么措施?
离婚后,只因我对象是净身出户,所有财产都归我跟孩子,法庭还会骚扰我跟孩子吗?
敬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7-05-02 13:3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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