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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剖腹后严重缺氧导致夭折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
胎儿剖腹后严重缺氧导致夭折请问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是2012年7月1日做的剖腹产手术,产前检查均在这家医院,按时按次产检,产检一切都正常,产前36周时曾做过一次B超,没有任何问题,39周去产检本以为还需再做一次B超,但医生说通常40周的时候再来做,故没有开B超单给我,回家后2两天自觉胎动减少去医院医生建议B超检查,结果查出胎儿腹腔2-3mm积液,当即医生开了住院通知让我立即住院,住院的当天是周六,主治医生不在,医生只是给我做了胎监,听了胎心也没有给意见,到了第二天主治医生还是不断的给我做太监打宫缩素,直到那天晚上才让我们做决定选剖腹产还是顺产,我跟老公抱着给宝宝一次机会的坚定决心选择了剖腹产,当时宝宝出来后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书,说是严重缺氧,后来做B超检查出很多问题,似乎每天都会多出来一项病症,最终宝宝还是没能抢救过来,我一直都觉得这一切跟给我做产检的医生还有医院有很大的关系,是他们把时间耽误了致使宝宝严重缺氧才会导致一系列的并发症。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为宝宝讨个公道吗?以前的产检单以及住院的东西我都有留着。麻烦请律师为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兰花小女(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7-14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