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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生效民事执行后已三年后申请另行起诉异地立案审理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生效民事执行后已三年后申请另行起诉异地立案审理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不可撤销反担保函》作为唯一定案依据并且只有一方盖章,第三方没有与债务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期限一年结果期限没有届满,仅有时间45天银行终止借款合同,担保人代偿借款300万元后,不追诉债务人偿还债权。相反担保人只追偿反担保人偿还债权。其担保性质是连带担保责任。第三方没有收取担保费、保证金、抵押金。本案明显存在恶意串通欺诈犯罪行为。存在枉法裁判办人情金钱案问题!省高法院指令中院再审,结果是中院仍然维持原一审判决强制执行340万元。我方是反担保第三方,谢谢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096……(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7-04-29 21: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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