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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合伙开店,因为信任没有签合伙协议,他在我回家后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与朋友合伙开店,因为信任没有签合伙协议,他在我回家后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与朋友合伙开店,因为信任没有签合伙协议,他在我回家后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店面转让了,包括我私人的加工机械,观赏石,毛料(这些是在合伙之前我买的)都给卖了,后来找到他本人协商此事,他拒不承认和我有合作关系,我私人的东西他也说是他的,后来就发生了纠纷,把他打成了二级轻伤,我也受了轻微伤,他现在还要我赔偿十万块给他,我想请问各位律师他的要求合理吗,我能不能请求法院以他卖我的东西和转让费做为他的医疗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7-04-28 18: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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